村委会是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吗?
2013-09-06分类号:D920.5;D922.5
【部门】湖南省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问:李师傅2011年来到某村委会担任电工,同时兼任了其他勤杂工,材委会没有与李师傅签订劳动合同,只口头约定月薪为800元,不办理社会保险。2012年12月,村委会解除了与李师傅的用工关系,没有给予经济补偿。李师傅提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以村委会不受劳动法调整为由,不予受?
【关键词】劳动合同 仲裁申请 仲裁委员会 李师傅 劳动争议 口头约定 用人单位 劳务合同 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予受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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