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价值构成基本范畴的制度诠释
2013-11-22分类号:D913
【部门】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理论上,知识产品的生产不存在"同类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知识产权的价值决定难以从劳动价值论进行简单推理;知识产权使用价值具有多重特性,此乃知识产权对象的非物质性所决定。在制度上,知识产权价值是"评估"出来的,是特定知识产权在评估条件下的财产模拟价格。
【关键词】知识产权 价值构成 价值评估 基本范畴 知识产品 劳动价值论 效用价值论 法经济学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质押的现实;困境研究”(12JJD820006)成果之一; 2011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著作追续权的立法构想”(HB11FX013)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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