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刑能遏制腐败吗?——以中国为例的博弈论分析
2013-03-15分类号:D630.9
【部门】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 中央编译局世界发展战略研究部
【摘要】尽管中国对腐败的惩处有诸如死刑之类的严刑,但腐败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本研究从博弈论的视角探讨了腐败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原因。文章基于塞贝利斯(Tsebelis)关于犯罪与惩罚的模型构建了一个腐败—调查的博弈论模型,而后通过假定博弈双方的利益相关对此模型进行了拓展。考虑到官员们对反腐的态度不同,文章最后构建了一个不完全信息的静态博弈模型。借助于博弈论分析方法的独特优势,文章研究发现了影响腐败控制的三个因素:1.简单地加大处罚不仅未必能减少腐败反而会减少对腐败的调查;2.提高反腐人员的激励对遏制腐败很重要,比如提高他们在反腐工作中的经济和政治利益;3.同样重要的是,要有一支能积极主动反腐的官员队伍。
【关键词】腐败 严刑 法治 博弈论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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