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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应设定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权

2013-05-15分类号:D422.6

【作者】王琦  
【部门】东北师范大学商学院  
【摘要】从现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设计的路径来看,应当包括征收补偿和失地农民安置两方面内容。征收补偿是对被征地方财产损失的添补,依据的是公平原则,被征地方可以根据法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公正的资产评估方式和评估结果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征收补偿制度相比,失地农民安置制度是一项社会福利制度,注重的是制度功能。在具体制度设计时,容易出现用道义责任代替法定义务的问题,使制度缺少监督机制和评估体系,尤其是在就业安置方面。在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制度设计中,引入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权可以强化安置制度功能,促进失地农民合理就业。
【关键词】失地农民  土地征收补偿  就业安置  集体土地征收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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