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中国对外火器贸易简述
2013-06-15分类号:E291;K249
【部门】南京大学历史学系
【摘要】清代前期中国对外火器贸易在清政府制定的严苛规则下进行着,商民时有犯禁走私之举。为保证武力优势,清政府对周边国家实施严格的火器封锁。政府与商民对军火都有一定的进口,然而出口被严格禁止。各国在清廷的巨大政治压力下,仍鼓励华商走私紧缺的军火。由于短视和盲目自信,清政府排斥西方的先进火器及技术,只广东地方政府在战事孔殷时有极少量进口。而商民在东南亚和澳门购入一定西方军火。面对配载先进火器西方船只的直接威胁,清廷未提升武力水平,而以起炮、控制泊船地来应对,通过封舱、断绝接济的手段解决冲突,终导致鸦片战争中的一败涂地。
【关键词】火器贸易 清代海防 清代中外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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