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产业行动的立法——基于德国的经验
2013-01-08分类号:D951.6;D922.5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新疆师范大学法经学院
【摘要】产业行动是集体谈判过程中由雇员或雇主一方以施加压力为目的的单方面引起正常工作安排暂时停止的活动。目前我国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集体协商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对产业行动的有效规制。本文通过对中国和德国在产业行动合法性方面的立法和实践进行比较,我国在判断产业行动合法性的法律规定、法律原则,具体形式方面都存在不足,应该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经验,不断完善产业行动立法,构建有效的集体劳动法律体系。
【关键词】产业行动 德国劳动法 合法性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少数民族农民工的城市社会适应性问题研究”(11XJJC840002)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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