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证券交易所法制改革及其启示
2013-10-10分类号:D931.3;DD912.28
【部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摘要】1998年以来,日本证券市场经历了从集中交易到市场间竞争、从证券交易所到综合交易所的变革,这一时期,日本通过修改相关法律,赋予了交易所自主选择的自由,使证券交易所可以自主选择采取会员制形式或者股份公司制形式。同时,为保障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还要求证券交易所或其持股公司设立自律监管法人或者在交易所内设立自律监管委员会,并规定了保障自律监管法人和自律监管委员会独立开展监管活动的配套制度。借鉴日本证券交易所法制改革的经验,将有助于我国证券交易所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证券交易所 会员制 公司制 自律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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