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企业欠薪垫付法律制度及其启示
2013-09-01分类号:D931.3;D924
【部门】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要】1973年石油危机爆发后,日本因企业大量倒闭形成了欠薪浪潮,优先权作为最主要的法律工具开始失灵。以欧陆诸国尤其是德国的经验为摹本,日本制定了欠薪垫付法。这一机制依托比较完善的法律程序将欠薪纳入劳灾保险基金垫偿,并先后采取了浮动限额、固定限额和分类限额等方式。日本的法律设计独具特色,实际运行数据也证明其有效地管控了欠薪风险。这对解决我国目前欠薪季节性爆发、极端或群体性欠薪事件频发的问题,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制度化思路。我国应借鉴日本经验并结合国情建立企业欠薪保障法律制度。
【关键词】日本 清偿能力 优先权 欠薪垫付法 欠薪保障制度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外投资中劳工权保障的法律问题研究”(12CFX102);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招标项目“经济法治目标下政府角色与功能研究”(SK2012A156)
【所属期刊栏目】现代日本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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