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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桩纠纷案看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2013-03-15分类号:D926.5;F426.1

【作者】杜长琳  
【部门】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摘要】2003年4月,淮北矿业集团下属某矿综合公司(以下简称矿综合公司)因经营需要租赁江苏昆山拉链公司拉链生产设备,租赁期限为5年,月租金15241元,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期满付清租赁费用后,被租设备归矿综合公司所有。2003年5月,矿综合公司接收了该批租赁设备。2005年4月,矿综合公司因煤矿资源枯竭,安徽省国资委要求其政策性破产,其公司亦被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  综合公司  淮北矿业集团  租赁费用  煤矿资源  月租金  江苏昆山  政策性破产  经营需要  租赁期限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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