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违章被解除是否有二倍赔偿金?

2013-03-06分类号:D922.5;D920.5

【作者】张财  
【部门】吉林省蛟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问:王某于2010年3月20日至某电厂从事电力维修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签订2010年3月20日至2011年3月20日期限为1年的劳动合同。2010年3月5日经过全体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某电厂规章制度明确规定:"无正当事由拒绝加班进行电力抢修属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应解除劳动关系。"某电厂向王某发放了已经实行的规章制度手册,
【关键词】单位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  职工代表大会  劳动关系  电力抢修  延长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  保险福利  日至  劳动安全卫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