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有变动工作地点的用工自主权
2013-02-06分类号:D922.5
【部门】江苏省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案情简介■某化工企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政府规划要求欲整体搬迁至苏北某地。该企业在厂区张贴公告,并召开职工大会说明相关情况,承诺现有员工如愿随企业迁移,企业将支付交通补贴,到新企业后还将增加工资福利待遇;不愿去的,可自行辞职。但企业员工听到此消息后,一时议论纷纷,
【关键词】用工自主权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整体搬迁 企业迁移 必备条款 工资福利待遇 协商一致 代通知金 劳动关系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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