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时效的规定是否有溯及力
2013-06-06分类号:D922.5
【部门】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2年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自
【关键词】溯及力 劳动保障法律 劳动监察部门 仲裁机关 用人单位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 社保缴费 退休手续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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