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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学徒期和试用期制度解读

2013-10-06分类号:D922.5

【作者】李如霞  
【部门】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摘要】见习期、学徒期和试用期制度(以下简称"三期"制度)是我国劳动法领域中极易被混淆的三项法律制度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由于不能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三项法律制度的内容经常将见习期、学徒期和试用期混合规定于劳动合同中,以为这样做就可以实现最大限度地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其实",三期"制度作为用人单位考核初入职场的劳动者是否合格的制度,有着自己独特的适用规则,若适用不当,非但不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其
【关键词】学徒期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用工成本  制度实践  劳动纠纷  劳动法律制度  合同期限  劳动领域  劳动用工管理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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