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监管的国际经验
2013-05-16分类号:D922.287
【部门】发改委对外经济研究所
【摘要】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英美等国家认识到私募基金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对其监管由宽松转向严格我国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简称新《基金法》)即将实施,首次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纳入监管范围,新《基金法》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以自律为主,规定了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制度、合格投资者制度、基金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合同要件等内容。针对过去对私募基金的无监管状
【关键词】私募证券 基金法 基金管理人 投资基金 登记制度 对冲基金 投资顾问 国际金融危机 基金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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