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修订商业银行法
2013-03-16分类号:D922.281
【部门】中国光大集团
【摘要】现行的《商业银行法》严重滞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滞后于商业银行改革实践。以法律适用主体或监管对象为例,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纷纷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主力军的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从2003年以来已先后进行了重组改制,成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第二,滞后于商业银行业务发展实践。与十年前比较,我国商业银
【关键词】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改革 银行公司治理 城市信用社 银行业务 农村信用社 城市商业 农村商业 监管对象 法律适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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