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效益严重下滑;单位是否可以暂缓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3-06-06分类号:D922.181
【部门】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摘要】问:某公司因决策失误,导致半年来经营状况日渐下滑,至今已非常严重。为筹集资金扭转局面,实现调整后的经营目标,经公司董事会研究于近日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一年内不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对此提出异议后,公
【关键词】城镇私营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不等于 江西省兴国县 城镇集体企业 国有企业 城镇企业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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