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最新标准将力促幼儿园“补足配齐”保教人员
2013-01-25分类号:D922.16;G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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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育部网站23日发布《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在配发的通知中指出,各地要将标准(暂行)作为办园的基本标准之一,各地可据此制定适合本地具体方案,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同时还要加强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动态监管。根据标准(暂行),幼儿园教职工包括专任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
【关键词】专任教师 卫生保健人员 教育部网站 行政人员 教辅人员 工勤人员 学前教育机构 配备标准 配备情况 增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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