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标题
  • 作者
  • 关键词

上下班途中非道路交通事故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2013-05-06分类号:D920.5;D922.5

【作者】何斌  
【部门】江苏省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案情简介张某骑自行车下班行至乡、村自行修建的道路,与同样骑自行车的他人相撞,张某感觉伤势不严重,对方未受伤,双方均未报警。张某回家后,膝盖疼痛加重并肿起,去医院急诊结果为"左膝后缘股骨折",在家休息2个月,后张某要求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对张某在下班途中受伤的事实没有异议,但认为张某对事故有过错不应当认定为工伤。
【关键词】事故受伤  用人单位  事故认定  劳动行政部门  事故伤害  非道路  后张  道路交通事故  举证责任  认定程序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