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的“‘精神’形态”与“中国形态”
2013-02-15分类号:D648
【部门】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摘要】在道德哲学的意义上,道德教育的"中国形态"是"‘精神’形态",而非西方式的"理性"形态。"精神形态"的道德教育展现为"伦—理—道—德"四要素、"居伦—由理—明道—成德"四环节的伦理与道德同一的价值生态与精神过程。在此过程中,道德教育要义是:"从实体出发";学会"为伦理思考所支配";培育"冲动形态的伦理";获得"伦理上的造诣"。"居伦由理"是伦理认同,"明道成德"是道德自由,道德教育与个体道德发展是伦理过程与道德过程的精神统一,其中,伦理与伦理过程具有基础性与现实性意义。由此,个体便由"自然存在者"透过"精神"努力,提升为"伦理存在者"。道德教育是一个价值生态和精神过程,回归"精神"传统,是中国...
【关键词】道德教育 “精神”形态 中国形态 居伦—由理—明道—成德
【基金】江苏省高校重点研究基地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发展研究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多元文化;网络技术条件下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特点;规律研究”(课题批准号:DEA070062); 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传统伦理精神与道德教育范型”(课题批准号:2009JJD720026); 2010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招标课题“现代伦理学诸理论形态研究”(课题批准号:10AZX004);重点课题“伦理道德的精神哲学研究”(课题批准号:10&ZD072)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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