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苏养济院的救助名额、救助标准与经费来源研究
2013-06-15分类号:D632.1;K249
【部门】苏州大学社会学院
【摘要】养济院是清代江苏普遍设立的社会保障机构。因经费限制,清代前期养济院实行限额收养,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为补助不足,官府和地方社会努力拓宽养济院的经费渠道,陆续增设额外孤贫,使其救助规模不断扩大,但受经费筹集方式限制,养济院的救助规模呈现出严重的地区不平衡。而且,养济院仅着眼于维持孤贫的衣食和居住之需,救助水平不高,受吏治腐败及社会经济状况影响,养济院的实际救助水平在清代后期还呈现出进一步降低的趋势,暴露出传统社会保障事业的局限。
【关键词】清代 江苏 社会保障 养济院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近代江南社会保障机构的经费收支与运作研究”(11CZS037)的中期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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