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城市建设中绿地恢复补偿探析
2012-11-15分类号:S731.2
【部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政法学院
【摘要】在生态城市建设中,绿地生态服务功能正面临遭受破坏甚至丧失的危险,绿地恢复补偿迫在眉睫。绿地恢复补偿指通过生态恢复的方式和技术,使受到干扰或破坏的绿地资源、种群、群落或生态系统通过自身调节功能或自我修复功能,改善且持续地维持自身的生存状态。遵循IEM理念及其12项基本原则,绿地恢复补偿应坚持遵循生态规律、无害、可持续利用和因地制宜四项主要原则。与绿地货币化补偿不同,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绿地恢复补偿所产生的效益具有潜在性和发展性以及无法估量性,是货币化补偿所无法取代的。
【关键词】生态城市 绿地恢复补偿 综合生态系统管理(IEM) 和谐发展
【基金】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010sx12)
【所属期刊栏目】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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