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服务递送机制中主体利益关系及扭曲矫正——基于政府职能的视角
2012-07-15分类号:R197.1
【部门】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医疗服务递送机制中涉及到医疗服务机构、医生、药企和患者四方利益主体。当前我国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种种不合理的利益"合作"与"冲突",均与医疗服务递送机制中政府职能的缺位和错位存在着直接关系。在进一步深化医改的过程中,我国政府应当正确地履行好理应承担的公共职能,即加强对卫生资源的合理规划与配置;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投入并优化对其补偿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与药品行业的监管;加强医药信息披露机制建设;鼓励医药卫生服务市场公平竞争,并放弃不适当的医药价格管制。
【关键词】医疗服务递送机制 主体利益关系 政府职能缺位 政府职能越位 扭曲矫正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中的政府行为研究”(10Y JC 630219);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社会医疗保险中医方道德风险的治理研究”(C C N U 12A04008)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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