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建立新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浙江省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
2012-10-20分类号:R197.1
【部门】浙江省物价局
【摘要】医药价格改革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型补偿机制的关键环节。按照国家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浙江省精心组织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抓手、以建立新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为重点,同步配套医疗保障体系、财政补偿机制、医院管理运行体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通过同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破除"以药养医"机制,遏止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势头,
【关键词】公立医院 医院补偿机制 差率 医药价格 医药卫生 医疗保障体系 医院管理 财政补偿 药养 服务价格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价格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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