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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健康权保障:新医改的价值向度

2012-01-05分类号:R197.1

【作者】赵福昌  陈晓阳  
【部门】山东大学医学院  
【摘要】从以商业化、市场化为导向到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正视政府责任是新医改在价值观念上的重大转换,其实质在于公民健康权利得到保障。保障公民健康权是我国深化医改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公民健康权利不会自发实现,政府作为公共权力主体,有义务保护公民健康,实现社会公正和健康公平。当前医改重点在于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发展,加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要,以实现保障公民健康权益的价值目标。
【关键词】医改  健康权利  政府责任  价值向度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资助项目“新医改方案与构建;谐医患关系若干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0AGL012)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所属期刊栏目】财政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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