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因分析与激励机制探究
2012-12-10分类号:G717;F272
【部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教研究院
【摘要】依据校企合作中院校和企业的关系以及院校和企业的地位、责任、角色的不同,校企合作分为以学校为主的学校本位模式和以企业为主的企业本位模式。当前我国的校企合作主要是学校本位模式,由于政府缺乏支持校企合作的力度,职业院校寻求企业合作的能力匮乏,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内生动力不足等原因,导致我国当前校企合作育人效果不尽如人意。文章在分析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动因的基础上,提出要强化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责任;加强高职院校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对企业的吸引力;凸显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主体地位以真正体现职业院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
【关键词】校企合作 企业 学校 政府
【基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2012年度专项课题“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推进策略及实施路径的研究与实践”(zj1208)研究成果,主持人:肖称萍; 2012年度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缺失归因与政策调适研究”阶段性成果,主持人:高建波
【所属期刊栏目】职教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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