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高等院校分类框架
2012-05-31分类号:G649.2
【部门】东莞理工学院
【摘要】基于社会需求、高等教育属性和功能的新发展,可以按教育模式和人才培养目标将高等院校分为学术类、专业类和职业类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大学和学院两个层次,即授学术性学位的研究型大学和文理学院,授专业性学位的综合性大学和专业学院,授职业性学位的应用科技大学和职业技术学院。按上述分类框架调整国内高等院校的发展定位具有较好的操作性。实施上述分类框架的关键在于公共资源分配法制化,建立有效的区域高等教育评估机制,打通学生升学、转学的壁垒,建立合理的大学校长遴选制度。
【关键词】高等教育分类 高等院校分类 分类框架 发展定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高等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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