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2-03-03分类号:G645.16
【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
【摘要】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二、敬业爱生。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职业理想,以人才培养、科学研
【关键词】国家教育方针 教师职责 热爱人民 职业理想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 国家利益 人才培养 立德树人 爱生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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