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婚姻财产问题初探——以聘财与奁产为中心
2012-03-15分类号:K245
【部门】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摘要】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问题上,宋元两代有同有异。"直求资财"是其共同之处;至于"资财"性质,则又有很大差别。其具体表现是宋代重奁产,元代重聘财。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国古代社会的变迁与发展。
【关键词】宋元婚姻 聘财 奁产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止息纷争与社会;谐——以宋代民间财产纠纷与诉讼为视角”(09CZS004)的阶段性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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