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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权益份额市场的调研与思考

2012-06-10分类号:J124;F832.51

【作者】王一萱  王晓津  肖百灵  
【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  
【摘要】艺术品权益份额市场在2011年发展迅速。从市场制度设计看,形成了三种模式:以天津为代表的"艺术品股票"模式,以深圳为代表的"类证券"模式,以上海为代表的"类基金"模式。艺术品权益份额市场的迅猛发展对证券监管提出了巨大挑战:权益份额发行和交易不同程度地突破了证券公开发行的红线,其是否属《证券法》调整范围急待明确,以艺术品为投资标的的私募基金也存在监管空白。目前以国发【2011】38号文的形式进行的清理整顿,治标不治本。建议修改《证券法》,适时扩大证券法调整范围;艺术品权益份额市场定位为非公开市场,只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和交易。
【关键词】艺术品权益份额  公开发行  证券监管  私募基金监管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证券市场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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