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国家强制性股息政策与投资者保护分析
2012-09-10分类号:F832.51
【部门】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摘要】投资者对金融资产所拥有的产权内容之一是经济收益权,保护投资者产权的实施方式包括公司自我实施、非国家第三方实施以及国家实施。在转轨过程中,由于证券市场信号传递机制不健全,上市公司缺乏自发派发股息,从而自我实施投资者保护的激励,因而强制性股息政策是对投资者保护的国家实施。强制性股息政策通过降低证券市场的同向性、促进股票合理定价、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促进了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
【关键词】强制性股息政策 投资者保护 自我实施 国家实施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股发行风险信息披露的多维分析研究》,项目编号:11BJY139
【所属期刊栏目】商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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