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财产备案制度的框架设计
2012-01-25分类号:F832.51
【部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摘要】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甚至掏空上市公司、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现象屡见不鲜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对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疑虑更多。因此,建议建立创业板企业控股股东财产备案制度,从而防止其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优化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关键词】创业板 控股股东 财产备案制度 中小投资者 必要性 可行性
【基金】北京市科委科技计划课题《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组的帮助,为该课题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Z10000800041009
【所属期刊栏目】上海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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