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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界限合理吗

2012-05-15分类号:F832.4

【作者】胡援成  
【部门】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发展与风险防范研究中心  
【摘要】依据我国企业现实收益率和债务负担承受力的考察,也出于维护借贷市场正常秩序的考虑,采用20%的收益率和利率水平为计算上限的分界点比较符合我国国情。为此,应按3倍贷款基准利率来确定政策允许的民间借贷年率上限,它比较符合我国当前的现实。
【关键词】民间借贷  基准利率  资产收益率  债务偿付能力
【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企业资金循环的债权退出风险研究”(71172192)
【所属期刊栏目】当代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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