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巴塞尔协议对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影响
2012-07-21分类号:F832.2
【部门】中国财政杂志社
【摘要】为了加强各国对银行业监管的国际间的合作,1974年年底十国集团成立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成员由比利时、加拿大、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卢森堡、荷兰、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和美国组成。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没有任何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正式监管权力,其决议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主要是由各国在实施中通过具体的立法予以落实。
【关键词】银行风险控制 巴塞尔协议 资本监管 国际活跃银行 内部评级法 核心资本 流动性监管 监管权力 巴塞尔委员会 资本要求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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