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保教并重”基本原则的反思与重构
2012-07-15分类号:G612
【部门】长沙师范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研究》杂志编辑部 湖南师范大学
【摘要】"保教并重"被视为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原则,体现着幼儿园教育的特殊性。然而,现实中幼儿园保育工作主要由素质、待遇与地位都较低的保育员承担,幼儿教师不愿意从事保育工作,表明"保教并重"的基本原则根本未能在幼儿园得到很好的实践与坚持。幼儿园保育工作是家庭养育功能的自然延续,对建立幼儿对幼儿园的归属感与安全感、教师与幼儿之间的亲密关系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幼儿园实施生活教育的直接途径,有利于保障幼儿学会基本独立生活与日常生活交往的幼儿园教育基本目标的实现。幼儿园"保教并重"的基本原则应修正为"保育优先,教育其次;保育为重,教育为辅"。
【关键词】教育原则 幼儿园保育 幼儿园教育 保教并重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儿童青少年人格发展及其培养研究”(项目编号:11AZD08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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