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教师教育标准:背景·内容·特征
2012-08-10分类号:G451
【部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院
【摘要】为了保证和提高教师教育的质量,德国在21世纪初相继出台了《教师教育标准:教育科学》(2004)和《各州通用的对教师教育的学科专业和学科教学法的内容要求》(2008)。这两个标准描述了师范生在毕业时需要掌握的知识、能力、态度,全面覆盖了教育科学、学科专业和学科教学法三个教师教育学科领域,并强调要更加紧密地衔接理论学习、见习和入职后的继续教育,体现了科学性、全面性和开放性等特点。德国教师教育标准为教师教育确定了全国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成为当前对高校师范类专业进行评估和认证的基础。
【关键词】教师教育 学科教育 国家教育标准 教师教育质量保证 德国教育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资助的“德国六十年来的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及其对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的重要启示”(项目批准号:09YJC880012);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比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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