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应确立清晰明确的目标
2012-01-01分类号:F812.42
【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摘要】保持增值税的主体税种地位,并使增值税收入在整个税收收入中规模合理、适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征税,增强增值税的聚财功能,与其他税种配合,在调节收入分配、实施宏观调控上发挥辅助作用,应是增值税改革的基本目标。而有重点、分步骤地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增值税减免税优惠项目并优化优惠方式,规范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确定多档税率结构并适度降低基本税率,加快增值税立法进程则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途径。
【关键词】增值税 改革 目标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研究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