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运业改增值税后对商品流通一般纳税人的影响
2012-07-01分类号:F812.42
【部门】佳木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黑龙江省拜泉县地方税务局
【摘要】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要求,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
【关键词】改征 国家税务总局 进项税额 实施办法 交通运输业 运输费用 扣除率 销项税额 纳税企业 营业费用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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