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信用制度理论的实质与中国银企债务危机
1996-06-30分类号:F830
【部门】西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摘要】作者认为:抛开资本主义形式,马克思的信用制度理论适合对中国同类问题的分析。反观我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专业银行,由于它们一方面不是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具有独立的财产权,另一方面,它们的财产来自于国家的授予或者说委托,对于财产的盈亏并不负终极财务责任,因而它们之间不可能建立起一般规范的信用关系。由此进一步认为,中国银企债务危机实质上是一种带有必然的、体制的危机,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通过产权变革和产权多元化,塑造独立、平等的市场主体。
【关键词】债务危机 信用制度 国有专业银行 信用关系 产权多元化 财务责任 国有企业 职能资本家 债务关系 市场交易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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