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实施城乡居保惠民政策“进得来、缴得起、转得出”
2012-12-06分类号:F842.6;F323.89
【部门】
【摘要】10月12日,国务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表彰大会,江苏省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到国务院表彰,被评为"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海门市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
【关键词】养老保险 社会养老 保险工作 城镇居民 江苏省海门市 基础养老金 居民参保 新农保 参保人 统筹账户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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