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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担保提货对银行的风险与防范

1996-12-01分类号:F832.2

【作者】李时民
【部门】天津财经学院
【摘要】根据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当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收货人必须持正本提单前去船务公司办理相关的提货手续。然而在实际业务中,有时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就国内而言,在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交往中,由于海运发达,班轮频密,使得这种情况在某些口岸屡见不鲜。这时,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因此就无法及时提取货物。从而产生了货物存仓压港的费用负担、货物本身的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将给收货人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而且这类损失一般均不在货物运输保险的责
【关键词】保函  运输单据  正本提单  船务公司  贸易交往  费用负担  目的港  货物运输保险  审单  交船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对外经贸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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