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性原则对我国寿险误导防范的启示
2012-11-20分类号:F842.6
【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摘要】适合性原则起源于美国证券市场,并作为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内容纳入美国保险监管领域。其核心要求是销售方有义务在对投保人进行合理调查的基础上,向其推荐符合其需求的保险产品。通过借鉴美国保险交易领域的适合性原则要求,结合我国寿险市场误导难禁和产品错配的现状,提出应从保护投保人利益和提高监管效率的角度,构建我国寿险业销售误导事中防范体系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适合性原则 寿险业 误导防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保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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