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付能力监管改革:保险业的新起点
2012-07-01分类号:F842
【部门】瑞士再保险
【摘要】未来的三到五年将是中国保险业的转型期,偿付能力制度的重大变化将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将会为中国保险未来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已有了明确规划。对于这套制度的建立,保监会设定了三到五年的时间表,这不仅使制度制定者能够谨慎地编制这套对中国保险业意义深远的核心制度,而且可以给各家保险公司充足的时间来完善自我建设,做好准备。
【关键词】偿付能力监管 中国保险 制度体系建设 三到 自我建设 最低资本要求 承保利润 资本利用率 信息披露 产险公司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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