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税务行政中的国家赔偿问题
1996-04-20分类号:F812.42
【部门】四川省税务学校
【摘要】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税务机关依法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税务行政赔偿主要是对侵犯财产权的赔偿。税务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引起的民事侵权损害,对因相对人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以及间接损失等,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键词】赔偿法 税务行政赔偿 违法行政行为 赔偿责任 财产权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税务与经济(长春税务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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