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与地方保护主义
1996-02-05分类号:F812.1
【部门】苏州大学财经学院
【摘要】1994年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出台后,对新财政体制的改革效应,众多学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和评价,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也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模糊认识。一些人认为旧财政体制采用按企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之间收支范围的做法,把企业收入与地方财政利益紧密联系起来,这样地方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就不可避免地要按本地财政收入最大化目标配置归自己支配的资源、封锁市场、干预企业经营。为此,用分税制代替财政包干制,可以消除上述弊端。因为分税制是按税种来划分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地方面对企业,无论是否隶属于自己,都一样能从中取得收入,这样使地区封锁失去了实际意义(何振一,1994)。上述...
【关键词】财政体制 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 财政包干制 中央财政 最大化目标 工商税收 财政支出 企事业单位 财政资金分配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经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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