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定向增发宣告的市场反应研究
2012-09-10分类号:F832.51;F224
【部门】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要】本文选择2006年5月我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实施到2008年6月的两年间董事会宣告定向增发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利用事件研究法研究发现,我国上公司在定向增发宣告事件-2、-1、0、1日的超常收益分别是2.41%、4.57%、2.71%、1.77%,事件期其它时间超常收益不明显。因此,我国上市公司可积极采用定向增发的方式实现融资或重组,与此同时,也要担负起对股东的应有责任,严厉打击内幕交易,切实维护市场的公平与正义。
【关键词】上市公司 定向增发 宣告效应 事件研究法
【基金】教育部2009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金(09YJC630086)的资助
【所属期刊栏目】武汉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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