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结构及职能
2012-12-10分类号:F331.3
【部门】山东工商学院政法学院
【摘要】日本已基本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其中食品安全委员会发挥了支柱作用,该委员会专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信息沟通,职权超脱且中立,并与其他行政机构保持权力分离。相比之下,中国食品安全委员会急需职能回归,同时应加快《行政程序法》的出台,通过立法对食品安全监管程序予以系统化和具体化,特别是要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程序,以此促进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的完善。
【关键词】食品安全委员会 风险分析 职权中立 信息公开
【基金】山东工商学院2011年度青年科研基金项目(2011QN037)
【所属期刊栏目】世界农业
文献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