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农民合作组织的主体作用 促进农业服务业发展——以吉林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例
2012-02-15分类号:F321.42
【部门】吉林农业大学管理学院
【摘要】农民合作组织是推动农业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整体上看,现有农民合作组织还存在农民内生力量不足、服务层次低、管理不规范、缺乏科学的利益机制、人才和资金匮乏等问题。应通过政府正确定位、加强扶持与监管、在实质上以农民为主体、完善利益保障机制、加强教育培训等政策措施,促进其快速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吉林省 农业服务业 农民合作组织 发展
【基金】吉林省教育厅“十二五”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编号:吉教科文合字2011第17号)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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