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重构
2012-07-25分类号:F321.32
【部门】西南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应用法学院
【摘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境:法律制度的缺失、身份功能的混乱、法律地位的模糊等。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亟需重新地、客观地审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向社区型组织转型应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来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法律地位
【基金】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产业政策协同法律机制研究”(编号:11XFX0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0年西南政法大学青年项目“统筹城乡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境与出路研究”(编号:2010-XZQN04)的最终研究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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