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本管理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
2012-11-16分类号:F832.1
【部门】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摘要】2012年6月8日,银监会公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引入第三版巴塞尔资本协议确立的资本监管最新要求,对商业银行实施分类监管。新巴塞尔协议中第三大支柱是市场约束,而市场约束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市场约束的有效性,直接取决于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程度。在对《办法》中信息披露部分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笔者通过案例分析考察了北京市辖内部分中外资法人银行2011年度资本管理信息披露状况,并提出了提升法人银行信息披露质量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银行资本管理 信息披露 外资法人银行 商业银行资本 新巴塞尔协议 市场约束 资本监管 三大支柱 核心资本 操作风险
【基金】
【所属期刊栏目】中国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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