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成员权与农地承包权:从契合到错位的社会后果探析
2012-12-15分类号:F321.1
【部门】广东海洋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摘要】村庄成员权与农地承包权的初始契合随村庄成员数量和农地政策变动而错位。两权错位中村庄成员分化,导致集体权属虚化、治理资源匮乏、社区认同消解、道义观念分化等共同体瓦解的社会后果。在稳定农地承包权基础上,现行农地制度需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村庄生活共同体的再造。
【关键词】村庄成员权 农地承包权 错位 社会后果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青年项目(12YJCZH133); 广东省“十一五”社科规划青年项目(08YH—01)部分成果
【所属期刊栏目】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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